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,以及为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示范带动各级工会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、更加坚强有力,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 “职工之家”、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“娘家人”。根据《贵州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贵州省模范职工之家、贵州省模范职工小家、贵州省优秀工会工作者、贵州省优秀工会积极分子、贵州省优秀工会之友的通知》(黔工办字〔2023〕3号)要求,经学校工会自下而上、层层把关、逐级推荐,并经贵州省总工会审定,授予后勤、保卫工会罗慧同志贵州省“优秀工会积极分子”荣誉称号。(审核:一审黄源劲 二审付开远 三审余晓;撰稿:邹大雄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