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系、各部门:
根据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春节慰问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困难家庭或职工工作的通知》及《关于印发<遵义医科大学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及慰问金发放办法(修订)>的通知》(遵医校办发〔2019〕37号),现将本年度困难职工补助申报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 申报对象和条件
申报对象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生活困难的在职或离退休人员。
1.职工本人或父母、配偶、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,医疗费自费负担重,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;
2.本年度本人或家庭发生突发性意外事故或受自然灾害影响,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;
3.家庭成员有残疾、年迈且丧失劳动能力,又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;
4.已婚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遵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;
5.职工遗属靠领取抚恤金维持生活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;
6.其他原因导致家庭困难的。
二、工作要求
请各困难职工及家属(遗属)认真如实填报《遵义医科大学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》(附件1)。在职职工的申请由各部门及部门工会签署意见,离退休职工的申请由离退休处签署意见,于2024年12月4日下午17:30前(过时不再受理)报学校工会办公室(新蒲校区行政楼907室)汇总统计,学校福利委员会将集中讨论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,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遵义医科大学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
联系人及电话:杨艳(工会) 28643536
李进(人事处) 28609725
遵义医科大学福利委员会
2024年12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