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工会、直属工会小组:
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、贵州省教育厅、遵义医科大学近期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,根据遵义医科大学有关安全工作文件要求,为确保我校工会会员生命财产安全,结合工会工作实际,对下一步工会开展活动,提出如下要求,请各二级工会(直属工会小组)认真执行。
一、强化安全责任
凡是以工会名义组织的活动,务必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组织谁负责、党政工会同责”的原则,落实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。
二、活动的审批、活动范围和活动时间规定
1、以工会名义开展的活动,必须提前三天书面报学校工会审批,如学校工会审批不同意开展的,一律不能开展。
2、以工会名义开展的活动,原则上不能出遵义市,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遵义市的,经学校工会审批同意后,方可开展。
3、以工会名义开展的活动,原则上当天往返,不能在外留宿,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在外留宿的,经学校工会审批同意后,方可开展。
三、活动主题
1、以工会名义开展的活动,每次活动必须要有明确的活动主题,活动主题必须凝聚人心、健康向上。
2、每次活动结束后,组织活动的二级工会(直属工会小组)必须及时报送活动简报到学校工会,方可报销经费。
四、活动经费
1、各二级工会(直属工会小组)组织活动,使用经费必须在该二级工会(直属工会小组)的经费额度范围内,不能超额开支。
2、各二级工会(直属工会小组)组织的活动,经费开支范围,必须符合《遵义医科大学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不得违规开支。
3、活动经费报销,各二级工会(直属工会小组)务必于活动结束次日,携带活动简报到学校工会签字报销经费,最迟不能超过一周。
五、交通安全
1、各二级工会(直属工会小组)开展活动,必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。
2、如需用车,必须租用有资质的正规运输公司的车辆,不能租用无资质的“黑车”。
六、活动禁止内事项
1、严禁超额超限使用经费,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执行《遵义医科大学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》的规定。
2、严禁公款旅游,不能以工会活动名义搞无主题的春游、秋游及其它旅游活动。
3、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展活动,所有风景名胜区门票一律不得报销。
4、严禁到野外、特别是森林中搞野炊,由此引发火灾等事故,由组织者和责任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
5、严禁到江河湖泊开展活动,由此引发的溺水等事故,由组织者和责任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
6、严禁发生违纪违法及不文明行为,由此引发的各种事故,由组织者和责任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
7、严禁携带本工会会员以外的人员、特别是老人和小孩参与活动,由此引发的各种事故,由组织者和责任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
8、严禁在活动用餐时饮酒、酗酒,由此引发的各种事故,由组织者和责任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
遵义医科大学工会
2023年4月6日